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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4 那个人好像条狗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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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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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23: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权质押爆仓官司


终于,随着6月10日金控2019年年报公布——连续两年亏损,加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后,金控如愿以偿的“披星戴帽”,现在叫*ST熊猫。

但对我们真实出借人而言,更引人瞩目的,却是在发布年报前一天的《熊猫金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的相关进展公告》这则公告:



(点击图片看大图)


早在《壹元甩锅56亿,金控践踏出借人底线!》中,我们就提到过实控人老赵收到了中泰信托关于股权质押爆仓的律师函。当时熊猫资本已完成注册到磴口的工商变更和股权转让,隔了一天后,才发剥离公告。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要在2019年年报公布前一天发布爆仓官司进展的消息了。其实,股权质押可能引发爆仓这事,在第一次剥离银湖的时候就被老赵重点讲解了。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直被平台水军的剧本中定为御用的收割前制造恐慌的利器,现在终于到了可能因爆仓而被司法拍卖的这一步。公告称:“若上述股份全部被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在之前查询中泰信托与老赵、一战的关系时,就发现其实控人可能就是北金市府,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情况就很微妙了。



(点击图片看大图)


其实,以现在金控旗下银湖被立案、还有金针口中号称原56亿,还剩44亿未兑付的现状,哪家不信邪的公司还会馋这个快要被老赵掏空了的身子呢?何况现在还戴上了隐隐泛着绿光的*ST帽子,这个实控人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因此,老赵只有两种状态:剥离甩锅和筹备剥离甩锅。要说金针口中的“老赵兑付积极”,纯粹是睁眼说瞎话!



那个人好像条狗哎


《二手灵魂》里,我们针对金控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2019 年年报可能被出具的非标意见类型、涉及的具体事项提到融信通为非关联公司进行了剖析与驳斥。而在6.6现场,经侦关于此事的答复中,当即否定了上市公司公告中的这个说法,称这只是商业标准中的无关联,不代表事实上无关联;当被问及融信通是否涉案时,主办案件的警官则不予答复。

现在,除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之外,我们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了解到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控内部控制的结论是:


在上述交易事项中,我们注意到银湖网委托熊猫大数据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向融信通支付前述款 项的过程中未与融信通签署资金拆借合同,也未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流程:熊猫金控公司在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撤销许可听证告知书》后,未能及时督促银湖网收回上述债权资金,也未对该项债权回收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

上述情况表明熊猫金控公司在资产处置、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点击图片看大图)


而今天,我们再次对公告事项中提到的金控先斩后奏强行剥离熊猫资本后,“瞪口县久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和股权后的熊猫资本)子公司银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 16 日委托久利信息另一子公司熊猫大数据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支付 16,683.30 万元银湖网将其确认为应收债权款。”一事进行挖掘,扒一扒受已被东城经侦立案的银湖网委托,支付给融信通1.6亿元的熊猫大数据

首先,来看一下对熊猫大数据信息的查询结果:



熊猫大数据的董高监分别为:曾雪周凌宇赵伟平,法人代表是曾雪。

其中,曾雪曾为银湖网和融信通的法人代表。



除了曾雪,还有潘俊莲和刘思羽分别为银湖的经理和监事。


(点击图片看大图)


融信通在被卖给了森然大之后,只变更了股东和法人代表,经理和监事依然是潘俊莲和刘思羽。

然后,周凌宇曾是金库的股东及法人代表。




最后,赵伟平则为银湖、金控两个平台的实控人。尽管目前他靠着每月0.7%的菜钱向ZF表示自己“有还款意愿”,但从2018年剥离金库开始,一直没有停下剥离(银湖)、甩锅的脚步。

6.6现场,经侦对银湖被立案后,还能委托熊猫大数据支付给融信通的1.6亿,解释为用于兑付给出借人的钱款。那么,问题来了:


钱为什么要通过融xin通来兑付?我们收到的“菜钱”银行流水中明确写着“银湖”或“金库”付款。
金针答:银湖网是信息中介,不能触碰钱款,钱需要由第三方来支付
既然银湖是信息中介,那为什么要立an呢?
平台违规动了出借人的出借资金,钱需要通过融xin通来兑付。
既然承认平台自融了20亿,为什么不抓人?
自融只是资金穿透的结果,审计结果还未出来,可能20亿、可能50亿、可能没有。另外,抓人我们需要授权。

前面还说融信通与金控只是商业标准上的无关联,不否认事实上可能存在关联,现在倒成了第三方?融信通在出借合同中只是资产推荐方,除了必要的催收责任(借款人还款通过存管银行通道),与银湖一样不能触碰资金;且在新京报揭露银湖网通过虚假借款人过账,涉嫌自融的过程中,融信通也参与了,为什么金针还能允许它于立案后触碰兑付资金呢?这合理吗?

最终,经侦表示会要求平台提供这1.6亿用于兑付的流水及相关证明。我们受害人应该对此事追踪到底,毕竟被立案后,仍能转移资产1.6亿,经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银湖一家人」,[阅读原文]。

上市公司-熊猫金控600599诈骗7万人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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